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4月11日上午,天一华茂集团党委精心组织开展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警示教育活动。天一机关支部、天一安康悦美居物业支部、天一医药事业部支部、天一商业事业部支部党员、预备党员以及积极分子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天一安康悦美居物业支部书记陈均龙带领大家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解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使与会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有了更为清晰、全面的认识,为后续的警示教育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随后,商业事业部支部书记梁媛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报了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以及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类似典型问题。这些真实发生的案例犹如一记记警钟,通过对这些真实案例的剖析,为全体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以“身边事”“身边人”为镜鉴,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违反八项规定的严重后果,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党委副书记张晓茹在会上通报了主题教育学习规划,明确了后续学习的目标、内容和方式,强调要将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形成常态化的学习机制。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集团内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

学习教育环节结束后,全体人员移步至药厂绞股蓝展厅,集中观看警示教育微视频《尺·戒》,告诫全体党员在不同阶段所要遵循的行为标尺,引导党员干部心中有尺、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
活动最后,党委书记师东晓作总结讲话。他强调,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八项规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要以此次学习教育及警示教育为契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切实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天一华茂集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学习教育及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是天一华茂集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和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为集团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未来,集团党委将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供稿人:曹远花